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0名。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单位简介 河南省柔性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河南省委、省政府于2022年批准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研究院面向先进材料电子领域科技前沿和重大产业需求,聚焦先进材料、印刷电子、有机电子、生物电子、塑料电子、智能电子等研究方向,力争将河南省打造成为一流的柔性电子技术研发中心与产业集群重镇。 研究院由中国科学院黄维院士领衔创建,研究院坚持“四个面向”,按照“代表国家水平,体现国家意志,承载国家使命,服务国家战略”的总体定位,重点攻克柔性电子领域中的关键核心技术,产出原创性科技成果,培育形成世界一流的人才团队,打造国内领先的高端创新平台,引领河南省先进材料和柔性电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专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0名。招聘专业及人数详见《河南省柔性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具备柔性电子学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英文读写能力和沟通能力,可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6.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特殊优秀人才根据研究院发展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收报名应聘: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 组织实施 成立研究院岗位聘用委员会,由研究院院长任组长,研究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人才资源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省柔性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https://www.hife.tech/)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研究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12: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hr@hife.tech电子邮箱,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如:A001-化学-王**) (三)报名材料 1.河南省柔性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如应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供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 3.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为一个压缩包,规范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hr@hife.tech)。报名者提供的上述材料应信息清晰、辨识度高,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研究院岗位聘用委员会监督下,由人才资源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负责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研究院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五)面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研究院官网(www.hife.tech)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由研究院岗位聘用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研究院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相关补贴、津贴等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定执行,院内待遇一人一议。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研究院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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